加強對企業支出相關實質性要素的審計,是企業持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企業所得稅法判斷是否允許稅前扣除的重要依據。它是證明企業支出是否與企業取得的收入有關,是否合理的重要條件。
單憑一張發票不足以證明業務的真實性和合理性。如果只記錄一張發票,無論是企業內控管理還是稅務管理都存在漏洞和風險。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所得有關的合理費用,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當然,發票憑證也很重要。雖然企業所得稅法沒有明確將稅前扣除憑證限定為發票,但對于能夠取得發票的行為,合格的發票與其他材料一樣,是證明經營真實性和合理性的有效憑證,也是必不可少的。這在其他文件中也有規定。
《關于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意見》第二條第三項規定,加強發票的核銷,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前扣除憑證;《稅收征管法》第21條規定,納稅人購貨必須取得合法有效的發票。
國家稅務總局的通知進一步加強普通發票管理的第八條(2)在日常檢查,發現納稅人使用不符合規定的發票,特別是那些不填寫付款人的全稱,納稅人是不允許使用稅收減免,稅收減免、出口退稅及財務報銷。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第二條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稅務憑證使用。
那么,日常工作中主要的業務實質要素是什么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況。
實物資產。例如是否采購原材料、機械設備、辦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禮品等,是否有倉單,倉單簽字和審批手續是否齊全,是否有采購合同,是否有質量驗收證書,發票日期和發票金額是否與采購合同相符,是否有第三方發票,是否近期采購,成本率是否顯著超過行業合理水平。
房租發票。行政辦公部門是否有審批確認程序,是否有房屋租賃合同,發票日期和金額是否與租賃合同相符。
業務招待費。商務招待費報銷是否由運營方、部門經理甚至公司總經理審核簽字,大額發票是否有消費清單。大發票對稅務檢查很重要。如果沒有列表,則可能被認為是錯誤消費。
旅行費用。差旅費報銷單內容是否填寫完整,所附的車票是否為出差地點的車票,餐飲、住宿、交通費的發票是否為出差地點的發票,人員及人員名單是否與派遣人員數量相符。
會議費用。會議費用報銷,是否有會議通知、會議主題、參會人員名單、簽到表等資料,是否有與會議無關的費用(如旅游費用)。
薪水。有無考勤記錄、招聘合同、工資個人所得稅是否代扣代繳、工資金額是否符合勞動合同和考勤紀律。
運費。對于運費報銷,是否有運費報銷單證,起運目的地是否與運費報銷單證一致,是否使用起運目的地以外的車輛運輸,運輸價格波動是否較大。
郵費。報銷燃料費:報銷的燃料費是否為公司車輛,公司賬上是否有車輛,總燃料費是否超過車輛理論行駛時的最大油耗。
水電費。關于水電費報銷,發票上的字碼是否與水表、電表的字碼一致,是否與公司的生產能力一致。一些企業的賬面價值反映出產值很小,但水電費卻很高。